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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10月海安市问责36起38人

发布时间:2021-11-18 来源:党风政风监督室 作者:海陵清风点击: 字体:

问责是对履行职责不力、失职失责的党的领导干部追究领导责任的重要手段,为进一步督促全市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切实扛起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强化责任担当,海安市纪委监委建立问责工作定期通报制度,向社会公布对党的领导干部实施问责情况,推动广大党员领导干部牢记初心使命、勇于担当作为。

2021年1至10月,全市共实施问责36起,对38名失职失责的党员领导干部追究领导责任。从问责领域上看,维护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方面3起、维护组织纪律方面3起、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方面5起、生态环境保护方面1起、其他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方面11起、维护社会稳定方面10起、整治农村乱占耕地建房方面2起、其他方面1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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